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工作,公平、公正、合理地分配奖励资源,根据《best365网页版登录国家奖、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》,结合公司实际情况,制定本细则。
一、申请条件
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,且符合以下条件: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做到爱祖国、爱学校、爱学院。
2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,并按规定缴费注册;
3.诚实守信,有良好的道德修养,关心集体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乐于助人,感恩祖国社会;
4.在校期间学习态度端正,目的明确,勤奋刻苦,学习成绩优良,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优秀。上一学年素质综合测评排名原则上在年级专业范围内位于前15%,且没有不及格课程;
5.在上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中,经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员工;
6.勤奋学习,积极上进,自立自强,积极参加勤工助学等实践活动。(原则上上一学年必须参加勤工助学,并经系统认定,无不良记录)。
7.积极乐观参加学院,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。满足上述同等情况下积极参加活动者优先推荐。
二、评审流程
1.公司向全体员工公布评选人数及申请条件,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。辅导员(班主任)组织所在班级进行评议,提出推荐名单。经全班同学及辅导员签字后上报学院。
2.被推荐员工填写《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,由辅导员(班主任)进行严格审核,同时签署推荐审核意见;与成绩单及获奖证明等材料同时交送学工办。
3.公司审核后,提出推荐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,将组织通过学院审核的同学登陆best365网页版登录“国家奖助学金信息管理系统”,进行网上资料的录入和提交,并完成网上审核。
4.公司将通过审核的初选员工名单在学院范围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,节假日不计入公示时间。
5.公司国家励志奖学金公示期间,学院学工办接受员工投诉。
投诉电话:6111038 13403418678 张老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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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10月